自从上个世纪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之后,水利工程防洪设施也是被大量的建立起来。现在由于自然环境的破坏,洪水一旦来袭,如果没有做好的保护措施,那造成的损失就是很巨大的。就目前来看,未来的防洪措施会有哪些发展趋势呢?

  ①防洪将更为重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如再发生同样的淹没范围,其洪灾损失将越来越大。例如日本在1960年洪泛区的财富密度每平方公里 200万美元,1965年为360万美元,1970年为660万美元,在1945年以前,年均损失为0.92亿美元,1945年以后,则增到3.39亿美元,为1945年前的9倍多。美国水资源理事会估计,近10多年来年平均洪灾损失为10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洪灾年平均损失将增加到50亿美元。因此,为了减少洪灾损失,今后对防洪必将更为重视。

  ②防洪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水资源的开发工作,已由单目标发展到多目标(见多目标水利规划),由单纯的经济考虑发展到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研究,而防洪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作为流域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发电、灌溉、排水、供水、环境和生态改善等相结合,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③非工程防洪措施将更多为人重视:如洪水预报的预见期增长,预报精度提高,信息传递加速,防洪问题将能更有效地得到经济合理的突破。研究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洪水预报警报的水平,已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又如洪泛区管理,也是研究防洪非工程措施的重要途径。

  ④城市防洪日益重要:世界上大多数城市都是沿江河、海岸修建的,人口和财富的不断集中,将导致在城市周围及上游地区采取大规模昂贵的防洪措施。

  为了防洪,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也是在不断的进步中,翻板闸门、液压升降坝等新型大坝的出现,解决了很多从前在防洪工作中不能很好的解决的问题。

  各种防洪保护对象或工程本身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通常以频率法计算的某—重现期的设计洪水为防洪标准,或以某一实际洪水(或将其适当放大)作为防洪标准。在—般情况下,当实际发生的洪水不大于防洪标准的洪水时,通过防洪工程的正确运用,能保证工程本身或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中国对已建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按国家标准《防洪标准》执行;

  防洪标准与工程本身或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联系。国家根据需要与可能,对防拱标准用规范予以规定。在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中,一般按照规范选定防洪标准,并进行必要的论证。对特殊情况,例如洪水泛滥可能造成大量人口等严重后果时,在经过充分论证后可采用比规范规定更高的标准。如因投资、工程量等因素的限制一时难以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时,也可以分期达到。

  世界各国所采用的防洪标准各不相同,例如,日本对特别重要的城市要求防200年—遇洪水,重要城市防100年一遇洪水,一般城市防50年一遇洪水;印度要求重要城镇的堤防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其他国家的防洪标准大体在此范围内。农田的防洪标准—般为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澳大利亚一般农牧业只要求防3—7年一遇洪水。美国密西西比河防洪规划采用的标准是按水文气象法作出的“计划洪水”,约相当于频率法的100年一遇洪水。

  中国的防洪标准过去没有统一规定,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该标准对城市,乡村,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含铁路、公路、航运、民用机场、管道工程、木材水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库、水电站、灌排工程、供水工程、堤防),动力设施,通信设施,古迹和旅游设施等,分别不同规模、不同情况规定了应采用的防洪标准及处理有关问题的原则。